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是黄XX,他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还喷涂假冒商标,他们每月工资约7000元。
经审计,被告单位从2014年到2018年,销售仿冒“公元”“金牛”“中财”牌管材金额合计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如此巨额的涉案金额,对于黄XX等人来说,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法律后果,他们差点就会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重判,前途和生活都将陷入黑暗。
在这危急时刻,黄XX等人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发现了一个关键要点:虽然涉案金额巨大,但部分证据在收集和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
程豪律师决定从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入手。他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提出对部分证据的质疑。因为证据的瑕疵可能影响到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和量刑。在法庭上,程豪律师依据自己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有条理地阐述了证据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案件定性和量刑的影响。他的专业和坚持,让司法机关重新审视了案件。
最终,经过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黄XX被判处缓刑。这个结果对于黄XX等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机。这个案子给我们启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合法经营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切不可触碰假冒注册商标等法律红线。
第二,遇到法律纠纷,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从专业角度发现案件的关键问题。
在这个案子里,程豪律师凭借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抓住了证据瑕疵这个被忽略的点,为黄XX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展现了他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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