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纸张的沙沙声不绝于耳。罗冰霜律师正专注地研究着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卷宗,她眼神坚定,眉头微微皱起,仿佛在与复杂的案情进行一场无声的较量。
罗冰霜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自201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0件。她不仅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事部部长,还担任着众多省、市协会职务以及社会职务。丰富的履历背后,是她在法律领域深耕的成果。
这次她代理的原告周XX与被告姚XX、第三人雷波县XX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情况颇为复杂。原告周XX早在2013年就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多年,然而被告及第三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办理过户。
被告辩称其与第三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无法履行。第三人则称被告无权处分房屋,且因房屋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等原因,客观上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面对这些抗辩,罗冰霜律师没有慌乱。她仔细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从合同签订的背景、履行情况到相关政策法规的适用,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她发现,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房抵债价格高于拍卖价,未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协议也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原告已付清购房款,被告出具《说明书》确认转让,第三人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应视为知晓并认可该买卖协议。
在庭审中,罗冰霜律师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用扎实的证据和严密的推理反驳对方的观点。她指出,案涉房屋已于2012年办理房产证,具备合法交易要件,第三人多次向县政府请示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已经成就。
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冰霜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姚XX、第三人雷波县XX配合原告周XX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
罗冰霜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源于她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高度负责。她始终秉持着“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不以打官司为目的,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她看来,法律不仅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工具。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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