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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获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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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6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聂明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27人 执业9年
律所: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920171142726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33932726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聂明娅律师及团队法律基本知识扎实,曾任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很强的法务实践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有很强的诉讼实践经验;律所秉承专业、诚信、服务的理念,在独立执业期间,获得当事人百分百满意;聂明娅律师及团队能够处理诉讼、非诉案件各个阶段的法律事务,学校、武装部等各单位均讲过法律知识公开课,为公众普及常见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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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濮阳市华龙区张X因在台球厅与邢X、杨X发生冲突,被指控故意伤害罪。杨X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张X为轻微伤。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聂明娅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经检察院审查,认定张X行为系正当防卫且未超必要限度,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张X不起诉。

张X是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学生,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打破。在濮阳市任丘XX某商贸三楼某台球厅内,他与邢X、杨X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先是邢X因琐事搂着张X的脖子进入麻将房引发争吵,随后被害人杨X掐着张X的脖子从麻将房走到吧台,还和邢X一起推搡张X,杨X甚至用脚踢到张X腰腹部,张X在这种情况下朝杨X面部打了一拳,接着邢X、杨X一起殴打张X,杨X又将张X拖拽到门外楼梯处殴打其头部,最终张X躺倒在地。经鉴定,张X为轻微伤,杨X为轻伤一级,双方未达成和解。张X被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

在这个关键时刻,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的聂明娅律师成为了张X的辩护人。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近405件左右,是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她毕业于辽宁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专业领域上,聂明娅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尤其精研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温度的法律辩护。

在张X这起案件中,聂明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张X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没有犯罪事实,不属于犯罪。最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聂明娅律师承办的这起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成功获评省级精品案件,并刊登于《河南日报》,其办案专业性与辩护成效获得了行业与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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