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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调解结案,原告全额收回工程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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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73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5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案例展示:2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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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X月,宁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福安市能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完工结算后能公司尚欠522576.2元未付。XX公司委托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律师起诉,经法院调解,能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若违约需承担逾期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由能公司负担。

宁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XX公司)在20XX年承接了一项道路工程沥青施工项目,本以为完工结算后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纠纷。该公司与福安市能公司签订了《道路工程沥青施工合同》,完工结算后,能公司却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

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深耕福建宁德法律服务领域12年,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还担任宁德市律协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在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冯从福律师面临的情况是,被告能公司对欠款金额无实质争议,但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冯从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原告持有的《道路工程沥青施工合同》及《工程量结算单》为基础,积极推动调解。考虑到被告资金困难,他建议原告接受分期支付方案,同时在调解书中设置“加速到期条款”及违约金条款,保障原告权益。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能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522576.2元及截至20XX年X月X日的结算利息50000元,合计572576.2元。若能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还款,XX公司有权要求支付全部未付工程款及结算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且可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XX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62.5元,由能公司负担。

冯从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代理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调解方式结案,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使原告能够尽快确定债权并启动分期回款。通过调解确认了全部工程款、结算利息及逾期违约金,设置“加速到期”机制有效防范被告后续违约风险。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且由被告负担,控制了原告的诉讼成本。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被告不履行,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诉讼确认债权。同时,调解方式缓和了双方对立情绪,为后续可能的业务合作保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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