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与XX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钟XX等五名被上诉人陷入可能承担更多赔偿责任的困境,在此情况下,他们委托了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
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有十余年实践经验,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证据审查与准备
二审期间,薛怡雯律师敏锐地察觉到证据的重要性。她指导钟XX等提交了钟X的驾驶证信息查询单,此证据证明钟X于XXXX年首次取得驾驶资格,具备驾驶技能。该证据经法院认定与本案事实认定有关联性,被予以采信。薛律师在证据审查方面细致入微,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争议点辩护
对于本案的三个二审争议焦点,薛怡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争议焦点一上,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指出黄X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常搭乘钟X的摩托车上下班,却未尽到对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合法性等的审慎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减轻钟X的责任。在争议焦点二和三上,她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精准分析,有力地维护了一审判决的认定。
最终,法院认为黄XX、XX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薛怡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辩护思路,成功帮助钟XX等被上诉人在不利的局面下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再次彰显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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