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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成立的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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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803人看过
导读:受贿成立要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这限定了受贿行为实施者的身份范围;二是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此行为是受贿的核心表现,包括索贿等多种形式,谋取利益可以是正当或不正当的。
受贿成立的要点有哪些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关于官员或者企业人员受贿的消息,这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秩序。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受贿呢?受贿成立又有哪些要点需要我们了解呢?这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公正执行,也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受贿成立的要点。

一、受贿主体的特定要求

受贿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某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利用其在审批项目中的职权,收受他人财物,他就符合受贿主体的要求。因为他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其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力,一旦利用这种公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就可能构成受贿。

二、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

利用职务便利是受贿的关键要素之一。这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例如,某国有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人,利用自己审批贷款的职权,为一家企业提供了便利,使其顺利获得贷款,并收受该企业的贿赂。这里该负责人就是利用了自己在审批贷款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如果仅仅是利用朋友关系等非职务便利,就不符合这一要素。

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标准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只要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比如,某官员收受了某商人的财物,承诺会为其在某个项目招标中提供帮助,即使最后因为各种原因该商人没有中标,该官员的行为依然构成受贿。因为他已经有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行为。这里需要注意,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

四、收受财物的表现形式

收受财物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现金,还包括各种财产性利益。像房屋装修、债务免除、旅游、会员卡等都属于财物范畴。例如,某局长收受了某企业安排的免费豪华境外旅游,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同样可以认定为受贿中的收受财物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些非现金形式的财物,要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认定。

受贿问题较为复杂,在实际认定和处理过程中还会面临很多情况。比如在证据认定方面,如果受贿者否认收受财物该如何处理;对于一些看似是正常人情往来但又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情况该如何界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来解决。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法律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结合具体案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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