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背景与执业起步:硕士学历开启刑辩之路
朱建波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9年起投身律师行业,执业证号为13702202010167081。他选择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开启自己的律师生涯,目前担任该所合伙人以及合规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还兼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其办公地点位于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青岛中心A座45层,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超200案件的实务积淀
执业至今,朱建波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百余件,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占据约60%的比例,在职务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经手的案件不乏大案要案,如某国有银行副行长受贿案(正厅级)、金汇宜家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70亿元)、余某某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2.8亿元,最高院通报案例)、刘某月特大走私案、吴某某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2亿元)以及杨某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近百亿元,系中纪委交办案件)等。
三、典型案例:冯X滥伐林木缓刑案
在冯X滥伐林木案中,2018年6月,XX县XX镇红丰XXXX采伐永林种养专业合作社与当地7个小组签订山地流转合同用于开发扶贫XX基地。钟XX得知该项目后,找到被告人黄XX承揽砍伐林木转售事宜。期间因挖断村民饮水管遇阻工,被告人冯XX、邱XX参与其中。四人分工合作砍伐林木,经鉴定,砍伐林木总蓄积为964.0786立方米,办理采伐许可证许可采伐总蓄积为678.44立方米,未办理采伐许可证蓄积为285.6386立方米。在审查起诉阶段,三被告人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后变更量刑建议,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最终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
四、执业理念与多重身份:专业智慧并行
朱建波秉持“专业极致、适度勇敢、高度智慧”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他不仅是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还曾有过检察官的工作经历,这种跨身份的职业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法律服务。他在律所担任重要职务,同时在行业协会和高校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展现出其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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