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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律师助力原告获工程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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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4 · 1606人看过
工程款纠纷专业律师 龚傲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1101986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2751402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执业理念: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 个人简介:龚傲冬律师现为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近六年以来处理过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客户创造价值、弥补损失,深受客户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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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纠纷中,合同无效时承包商能否获工程款常存争议。龚傲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法律依据,合理组织证据,在本案中为原告争取到工程款及利息,避免血本无归,体现出在该领域的独特优势。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律师助力原告获工程款及利息

建设工程纠纷尤其是当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无资质而被认定无效时,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以及工程款的认定等问题,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巨额资金,还关系到众多从业者的切身利益,处理起来十分复杂。

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于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是宠物协会法律顾问。他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等六大核心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龚傲冬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XX年X月XX日,原告付X与被告王X签订《建房协议》,原告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被告五层房屋的建设工程。工程于20XX年X月完工,5月经被告验收合格后入住。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140865元未付。被告辩称工程未完工、已超付工程款,且存在质量问题。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建设工程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以及工程款、面积、价款及质量扣减的认定。

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制定

龚傲冬律师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有力反驳了被告关于“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他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为原告争取工程款奠定了基础。

推动现场勘验与工程款认定

龚傲冬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认价。法院经现场勘验,确认房屋主体面积、水电及地坪等附属工程,最终确定工程价款。

合理让步促成判决

在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的情况下,龚傲冬律师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法院最终酌定5000元扣减,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利益。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大部分合理工程款及利息,驳回了被告的主要抗辩。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龚傲冬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有效的证据组织和合理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避免了合同无效导致的“血本无归”风险,充分体现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操作逻辑和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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