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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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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4 · 1775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杨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61078441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0033198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司法部《法治与生活》栏目点评嘉宾,上海电视台法制频道《法治新闻》点评嘉宾,受邀录制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道德观察》栏目,受邀接受光明日报、中新网、人民网、腾讯网、界面新闻等媒体专访,并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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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杨勇律师的多起成功案例。在诈骗罪指控案中,乌鲁木齐市某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对当事人不起诉;合同纠纷案件里,杨勇律师助被告从被索赔1778万逆转获赔108万;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案,他帮当事人改判获偿34万余元,展现了其在刑民交叉及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一、诈骗罪指控被驳回,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2024年X月,乌鲁木齐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XX不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XX具有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本质上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纠纷,不应以刑事犯罪论处。自2016年开始执业的杨勇律师,承办过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30%。在本案中,他在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核心争议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通过调取大量书证和梳理聊天记录,证明XX积极履约,款项用于项目支出。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引用政策精神,最终促成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一起错误刑事追诉。

二、合同纠纷反诉逆转,精准分析锁定责任

安徽省淮北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索赔1778万,被告提起反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1778万余元诉讼请求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经审计核算,原告应返还被告相关款项108.363757万元。杨勇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在重大商事纠纷领域有丰富办案经验,常年代理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甚至亿元以上案件。庭审中,他围绕合同解除责任归属、违约金抗辩、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不成立、押金返还主张驳回、反诉请求成立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成功推动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为当事人争取到款项返还。

三、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改判,精准把握实现逆转

贵州省XX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案,法院采纳了杨勇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改判。判令董X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XX支付合伙款项人民币340,948.40元。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耕重大商事案件纠纷等领域,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的改判、发回重审。接受委托后,他们对一审判决深入研究,梳理事实与证据链条,围绕核心争议焦点阐述观点、提交证据,明确指出一审错误,最终帮助当事人在二审中逆转局势,实现主要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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