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王航律师是陕西恒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证号为101xxxxxxxx86774。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承办了不少刑事案件。
在洛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抢劫罪辩护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C犯抢劫罪。被告人C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未成年被害人采取殴打、胁迫等手段,强行索要财物,存在相应财物损失及被害人伤情。王航律师担任被告人C的辩护人后,全面阅卷并梳理全案证据。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暴力手段”等关键事实,指出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量刑应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情节轻重等因素。同时,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明确提出被告人C系犯罪未遂、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强调其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酌定从宽情节。王律师还积极协调当事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向法庭提出被告人C适宜社区矫正、适用缓刑的辩护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辩护意见,对被告人C减轻、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婚姻家事维权
王航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也颇有建树,尤其是处理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问题。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婚内擅自赠与亲属财产案中,原告与被告一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未约定财产分别所有。被告一在双方离婚诉讼前后,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以转账、代付购房款等方式赠与其近亲属被告二。
王航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银行流水、微信支付记录、购房凭证、判决书等大量证据,精准固定被告一擅自赠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恶意串通、赠与无效、返还责任等法律要点展开充分论证,明确指出案涉款项超出家事代理范围、受赠方不构成善意。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主观存在恶意,被告二不属于善意取得,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二向原告返还财产六十余万元,并按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按比例承担,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王航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200多件,在房产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件。他能够为企业和个人等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无论是侧重诉讼的案件,还是非诉业务,都能凭借其专业能力为客户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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