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永律师是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1000余件,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接手的大学生涉“两卡”犯罪案件,再次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
案件背景
X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轻信朋友介绍,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有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银行卡流水达19.4万元,他获利1000元,而受害人被网络诈骗的14.6万元资金转入了X某的银行卡。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X某提起公诉,X某及其家人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
侦查阶段策略
李朝永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了此案。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经过深入研判,发现案件存在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他告知被告人X某,主动交代案件事实,争取成立自首。李朝永律师认为,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果X某能够主动交代,将对案件走向产生积极影响。他详细向X某解释了自首的法律规定和好处,让X某明白这是一个为自己争取权益的重要机会。X某听从了李朝永律师的建议,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案件事实,成功争取到了自首情节。这一情节的成立,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审查起诉阶段的努力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朝永律师主动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他详细阐述了X某的情况,强调X某是在校大学生,此次犯罪是因轻信他人,主观恶性较小。同时,李朝永律师积极与受害人取得联系,针对X某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主动积极退赔赃款。他向受害人说明X某的悔罪态度和家庭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在这个过程中,李朝永律师遇到了一些困难,受害人起初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但他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审判阶段的成果
到了审判阶段,李朝永律师结合前面争取到的自首情节、与受害人达成的谅解以及X某在校大学生的身份等因素,精准提交辩护意见。他在法庭上逻辑清晰地阐述了X某应该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法官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辩护意见,对X某判处拘役三个月。证明了李朝永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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