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原告XX水产养殖场与被告XX饲料经营部、S某达成甲鱼饲料加工协议。原告支付费用并投喂饲料后,甲鱼大面积死亡。经检测,饲料黄曲霉毒素B1超标。原告认为被告加工的不合格饲料是甲鱼死亡的直接原因,诉至法院索赔超200万元。被告则辩称甲鱼死亡与饲料无关,双方围绕鉴定样本关联性、鉴定报告效力、损失认定及过错责任划分产生争议。沈玉玮律师临危受命,接下了这起复杂的案件。
代理辩护
沈玉玮律师接受委托后,组建办案专班。针对案件四大争议焦点展开工作。他指导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证明鉴定样本关联性;论证鉴定报告合法性,驳斥被告异议;精准核算损失,区分合理与不合理诉求;划分过错责任,主张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充分举证和说理,专业反驳被告抗辩理由,形成完整法律论证体系,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案件结果
江苏省连云港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认定被告为主要过错方,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依法核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案件受理费等大部分由被告负担。沈玉玮律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近百万损失。
律师价值
沈玉玮律师在这起大案中展现出极高的专业素养。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构建完整维权体系;专业梳理证据链条,破解举证难点;精准核算合理损失,提升索赔成功率;合理划分过错责任,争取最优赔偿比例。其办案思路和策略为同类涉农商事纠纷维权提供了宝贵参考,凸显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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