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汪能文律师处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例。在这起案件中,民事层面的争议核心在于合同双方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存在巨大分歧。发包方认为承包方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因此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而承包方则坚称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发包方应当支付全部款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
从行政或监管方面来看,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对施工方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整改等。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声誉,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经济损失。
刑事上,此案存在建工串通投标罪的风险。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诉。一旦罪名成立,不仅个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企业也会遭受严重的信誉打击。
面对这种刑民交织的复杂局面,汪能文律师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发现,虽然刑事风险存在,但目前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串标行为的发生。而民事纠纷中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且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基于此,汪能文律师判断应优先处理民事纠纷。这一选择的法律依据在于,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先民事后刑事”的原则,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汪能文律师的关键动作是收集大量的证据。他带领团队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实地勘查,收集相关的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同时,他还与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合作,对工程价款进行重新评估。在庭审中,汪能文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精湛的辩论技巧,有力地反驳了发包方的观点。
在民事领域,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汪能文律师的观点,判决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剩余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在行政方面,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相关部门未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处罚措施。在刑事方面,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串标行为,检察机关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立案。
汪能文律师毕业于华北科技大学,现任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抚州仲裁副秘书长、南昌市鹰潭商会维权中心主任等职务。他在刑事辩护、政府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代理过多起亿以上标的诉讼案件。
处理此类刑民交叉的建设工程纠纷,核心方法在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准确判断主次关系,优先解决对当事人利益影响最大的问题,并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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