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潇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房产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损害赔偿等领域。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为燃气供销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审原告)是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燃气有限公司。2018年,上诉人关联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上诉人为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上诉人超付气款后,被上诉人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64万余元未退,上诉人诉至法院,却遭一审驳回。一审法院以合同无效、原告诉求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求。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可能有合同文本等,但缺失能够证明合同有效以及未超诉讼时效的关键证据。胡潇律师介入后,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燃气经营许可证可以证明上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从而反驳合同无效的认定;聊天记录则能证明上诉人始终在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方可能会质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以及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胡潇律师可以通过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来证明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聊天记录,律师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并结合案件事实说明其与案件的关联性,以此来回应对方的质证。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上诉人需在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超付天然气款646305.74元,驳回上诉人其他诉求及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胡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核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质文件以确定合同效力,其次关注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权利时间的沟通记录来判断诉讼时效,最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补充其他关键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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