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离婚不是一件小事,牵扯到感情、财产、孩子等方方面面。以前离婚可能说离就离了,但现在情况有些不同了。有人就疑惑了,现在离婚是不是还有冷静期这回事呢?毕竟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有争吵、闹矛盾的时候,有时候一冲动就想去办离婚,这时候冷静期到底还在不在,就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目前,离婚冷静期是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了他们的申请并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一时的争吵、矛盾,在气头上就跑去办理离婚。而离婚冷静期就给了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能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思考是否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比如小两口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大吵一架,冲动之下就去申请离婚,有了冷静期,他们可能在这三十天里就会想清楚,其实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没必要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比如小王和小赵感情破裂,但是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小王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就没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四、应对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利用好冷静期。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回顾婚姻中的问题,尝试解决矛盾。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要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冷静期过后双方都还是坚持离婚,那就按照规定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还有一些后续的事情需要处理。比如财产分割是否能顺利完成,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如何落实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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