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质与业务定调
彭燕是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9年9月正式执业。她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执业证书。其职业生涯起步于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2020年8月加入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2023年8月起担任分所负责人。彭燕擅长民商事纠纷及家事法律事务,涵盖婚姻家事、合同、侵权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从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余件,其中民商领域案件150余件,刑事领域案件50余件。她在2022-2024年连续三年被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案件事实客观梳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纠纷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为大学同学。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因被告资金周转,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并承诺按期偿还平台本金与利息。原告累计向被告转贷143900元,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被告仅偿还91831元后拒绝继续还款,原告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并提交聊天记录、平台借款截图等证据。被告认可本金转账及还款流水,主张欠付本金52069元,质疑原告利息计算标准,以“无偿付能力”抗辩。
证据链条构建/审查实况:关键证据助力事实认定
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证明了“被告主动要求转贷”,平台借款截图证明了转贷金额与利息,这些证据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这些证据清晰地展现了借款的来源、金额以及被告的还款情况,为后续的案件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程序推进与裁判文书结果还原: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合法权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此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法院认定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为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对于欠款金额,被告需返还剩余本金52069元。对于利息,法院认可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13791.64元利息属于“实际损失”,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与原告诉请存在10元细微差异)。若未按期履行,需按《民事诉讼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法院未采纳被告“无偿付能力”的主张,明确其不能对抗原告合法债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