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金投资诈骗案发,被告人邱某身陷囹圄
2017年11月14日,肥城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邱某实施刑事拘留,同年12月21日,经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邱某被依法逮捕。原来,2017年1月至11月间,邱某所在的XX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以公司名义,代理GMR交易平台从事黄金投资业务。邱某作为公司小组长,参与其中,该公司采用QQ聊天方式推销黄金投资业务,吸引客户开户入金,从中收取手续费。
二、徐征律师介入,指出指控问题与辩护方向
徐征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是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作为邱某的辩护人,提出指控被告人邱某非法经营罪的数额及损失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强调被告人邱某系从犯、坦白,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之前表现良好、未受过法律处罚,请求对其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三、法院查明事实,认定非法经营罪成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11月间,被告人季某等人在福建省泉州市以XX公司名义代理黄金投资业务的事实与指控一致。其中季某为公司负责人、团队长,负责公司整体事务;陈X为团队长,负责客户发展及维护;季某为培训师,负责员工培训等;叶XX为分析师,负责客户后续维护;林XX、孙XX、邱XX为小组长。期间,他们先后招揽35名客户入金经营黄金业务,邱某招揽客户入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客户入金损失总额也有明确认定。
四、判决结果揭晓,邱某获缓刑并处罚金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邱某犯非法经营罪,但综合考虑徐征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等因素,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徐征律师的辩护在一定程度上为邱某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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