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珠交易起纷争,被告身陷诈骗指控
被起诉人达X是藏族,来自四川省阿坝XX,与被害人孙X是多年朋友,曾有正常古玩交易往来。2021年,达X花12.63万元从他人处购得两颗断裂后粘合的“天珠”,未告知孙X天珠存在断裂修复的瑕疵,分别以8.3万元、10万元价格出售给孙X,差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1年11月,孙X经鉴定发现天珠为断裂粘合品,要求达X退款未果。达X将天珠交由前妻处理,后因双方沟通不畅,孙X于2023年2月报案,达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面对达X的案件,他带领团队迅速展开工作。
二、律师多维度辩护,力证无罪观点
接受委托后,李吉强律师团队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首先,主观上达X无诈骗故意,达X与孙X系多年朋友,交易基于信任,且天珠实际价值与售价差距较小,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直接证据。其次,客观行为并非诈骗,交易过程中达X未虚构天珠来源或材质,断裂瑕疵属于民事欺诈范畴,不构成刑事犯罪。李吉强律师深知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更在于对细节的极致追求,他从繁杂的案情中梳理出关键脉络,为达X制定了最优的诉讼策略。
三、积极退赔获谅解,弥补损失促和解
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协助达X亲属向孙X退还全部款项18.3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孙X书面表示自身存在“看走眼”的过错。李吉强律师坚持“铭责于心,服务于法”,不仅要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以专业视角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推动退赔谅解,修复了达X与孙X的关系。
四、检察院审查,终获不起诉决定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达X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无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决定对达X不起诉。李吉强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法律意见,最终促成了不起诉决定,保障了达X的人身自由与名誉。
五、律师价值凸显,实现法律社会效果统一
李吉强律师通过精准定性,成功将案件性质从刑事诈骗辩护为民事纠纷,避免达X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高效化解矛盾,推动退赔谅解,修复了当事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以严谨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文书功底以及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达X的信赖,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勤勉、尽责,不辜负每一个家属期待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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