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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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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80人看过
导读: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山东省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在我们国家是处于非常重要的一个地位,因为土地使用证,它是由国家的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监制的,并且土地使用证的颁发,它具有一定的条件,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山东省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四至范围一般指所开发的房产等建筑东南西北四周所至的范围,用于跟别的基地、建筑等辨识与区分。

二、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一户多宅

继承分居落户外,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除非分户另外申请宅基地。

违法违规建房

宅基地是为了保证农民正常生活给予村民无偿使用的土地,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若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则会被收回,例如,在宅基地上建工厂进行商业用途,或者卖给城里人,这样都会使宅基地被收回。

两年以上未使用

很多人进入城市后老了又想回农村养老,但是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打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有可能被收回。比如,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属于你,但是很长时间你都没有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农村老家的房子坍塌后超过两年没有重建,宅基地就会被收回。若想找回,符合农村债基地使用条件者需重新申请。

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现在很多农民都将户口迁入到城市,而在农村的房屋即将倒塌,他们也没有权利进行重建,所以这类宅基地将会被回收。

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造成农村宅基地长时间闲置不被使用的情况,是有可能面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况的。

首先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介绍的是我想要小花在土地使用证的话,需要具备的条件,其次就是在什么情形下,土地使用证可能会被收回,比如说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使用证需要被收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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