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事辩护
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主要为刑事涉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执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是其核心业务,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既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也代理普通民生小案。
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在陈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陈某某是被告。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且陈某某在十几个涉案嫌疑人中排名第二,能否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以及最终的不起诉决定。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陈某被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她会见。会见后,她出具了侦查阶段的法律意见。在取保申请未被批准,某安提请批捕后,她申请不予批捕。最终在第37天,陈某接到取保通知。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她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反复沟通以及听证会的争取,某检对陈某存疑不起诉,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赵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
赵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赵某是被告。争议焦点是赵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并出具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意见,赵某拒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认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庭前,她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公诉人变更起诉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马X涉嫌多罪案
马X作为两家工贸公司负责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骗取贷款罪。争议焦点在于马X是否构成这两项罪名。尹艳华律师团队作为被告代理人,详细梳理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针对指控提出核心辩护意见,认为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案木材收购业务真实存在,国家税款未产生损失;马X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不存在伪造财务报表行为,且已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同时,律师团队积极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支撑辩护观点。法院审理后,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认定上采纳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税额进行调整;认可马X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最终,马X被判处相对宽缓的刑罚,体现了律师辩护的价值。
李X涉嫌开设赌场罪案
李X因参与开发赌博APP被指控开设赌场罪。争议焦点在于李X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以及量刑问题。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包括李X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从犯、有坦白等从轻情节等。法院虽未采纳罪名定性的意见,但认可了其他核心辩护观点,最终李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成功获判缓刑,免于实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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