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也是四川省、江苏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此次他接手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极具挑战性。
证据梳理
郑晓龙律师接受【被告人E】的委托后,全面梳理涉案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他细致查看每一笔交易,从中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穿山甲甲片数量认定存疑,因为相关银行流水包含其他中药材交易款项。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核心辩护意见提出
基于证据梳理,郑晓龙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指出涉案穿山甲甲片数量认定问题,让法院在事实认定时严格界定犯罪数额,避免量刑过重;二是强调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三是说明被告人自愿认罪、愿意主动退赃,法律意识淡薄且无主观恶性扩大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辩护要点适配
本案涉及单位犯罪及中药材行业个体经营者,郑晓龙律师结合中药材行业经营特点,对案件中行政许可、涉案物品价值核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律适用等专业问题进行深度研判。他的辩护意见既贴合行业实际,又符合刑事法律规定,提升了辩护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对【被告人E】作出了罪轻裁判,同时对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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