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利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后,已执业9年,是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婚姻家庭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证据梳理
20XX年X月,原告雷XX再次委托王敏利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王敏利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梳理工作。他系统地整理了前次诉讼的判决书、结婚证、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确认自前次判决生效后双方已分居满一年的事实。这一过程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法条运用
王敏利律师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他以此为依据,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原告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庭审应对
在被告杨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王敏利律师向法庭充分提交了相关证据,清晰地论证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的法律依据。针对原告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王敏利律师亦在庭审中予以明确,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为法院依法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XX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予原告雷XX与被告杨XX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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