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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房屋被占,律师助力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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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5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兴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3人 执业4年
律所: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620221044569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6608381090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民商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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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A购买安置房屋,与被告A同居分手,被告A长期占房不搬。被告辩称共同出资、请求权已过时效。律师厘清关键事实,法院判被告限期搬离,原告成功追回房屋。

在绵竹市,一起房屋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原告A购买了安置房屋后,与被告A开始同居生活。然而好景不长,两人最终分手,可被告A却长期无权占有该房屋,拒不搬离,这让原告A陷入了困境。

案件抗辩交锋

被告A辩称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还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企图永久占有房屋。此时,原告A找到了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兴方律师。刘兴方律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在劳动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经验丰富。面对被告的抗辩,刘兴方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

关键事实厘清

刘兴方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工作。他严格区分恋爱生活开支与购房出资,逐一否定被告的共有主张,稳固了委托人单独占有权益。同时,重新界定“侵占发生之日”为主张权利之日,直接破解被告时效抗辩。此外,他还整合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报警记录、协商沟通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原告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

胜诉圆满结局

在庭审中,刘兴方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链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最终,法院认定原告A为合法占有人,判决被告A限期搬离并返还房屋。原告A成功追回了价值十余万元的安置房屋,这场房屋侵占难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刘兴方律师用专业和智慧,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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