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事儿,老张和妻子结婚多年,但他却在外面和小李发展了一段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老张瞒着妻子给小李买了一套房,还转了不少钱。后来老张的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她非常生气,就想把这些财产要回来。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给情人财产到底有没有效力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很多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说,老张和妻子婚后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都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这意味着,老张不能擅自把这些共同财产送给别人,他要处理这些财产,得经过妻子的同意。如果老张没有经过妻子同意就把财产给了情人小李,这就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二、赠与行为的效力判断
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把财产赠与他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赠与行为就有效。但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给情人财产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这种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像老张在有妻子的情况下,还把财产送给情人,这显然不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所以,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财产追回的途径及操作要点
如果发现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把财产赠给了情人,想把财产追回来,有几个途径可以考虑。
协商。可以先尝试和对方以及情人进行协商,把事情说清楚,表明自己的态度,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比如老张的妻子可以先平和地找老张和小李沟通,表达自己希望小李归还财产的意愿。
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不一定能直接解决财产追回问题,但也许能给对方施加一定压力。
诉讼。这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先收集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能证明财产赠与情况的材料。然后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陈述事实。
四、法律依据及案例参考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婚姻存续期间赠给情人财产的行为,由于违反公序良俗,是可以被认定无效的。在一些类似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情人返还受赠的财产。比如有个案例,丈夫在婚姻期间给情人买了车,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情人返还车辆。
财产追回来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如何分割,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这些棘手的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