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代理。刘晟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兼具扎实的技术功底与深厚的法律素养。他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当车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等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第一次住院20天,路某某支付了医疗费。2024年5月9日,各某某进行二次手术,又产生了一笔医疗费。经鉴定,各某某构成十级伤残。
新MXXX号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后,路某某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无果。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将三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争议焦点颇多。刘晟律师团队围绕焦点展开举证和辩论:提交完整证据链证实事故和损失;主张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应担全责;驳斥“协议已赔偿完毕”的说法;明确保险赔付范围。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6131.7元,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法律干货
及时固定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固定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明确索赔途径:雇员在上下班或提供劳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且无责任,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有)或侵权损害赔偿。
委托专业律师: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及侵权人的免责主张,专业律师能精准驳斥,明确责任边界。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遭遇交通事故等纠纷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刘晟律师,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服务于巴音郭楞地区,律所位于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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