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冷静期撤回后再申请可以吗

离婚冷静期撤回后再申请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420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撤回后可以再申请。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撤回后,若当事人仍有离婚意愿,可重新启动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离婚冷静期撤回后再申请可以吗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跑去申请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里,又冷静下来不想离了,就撤回了离婚申请。可撤回之后,心里又犯起了嘀咕,之后还能不能再申请离婚呢?这是不少人在婚姻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撤回申请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也就是说,在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申请的,这给了夫妻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比如,小张和小李因为一些家庭琐事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张觉得还是舍不得这段婚姻,就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了撤回手续。

二、撤回后再申请的可行性

答案是可以的。撤回离婚申请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再次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是能够再次申请离婚登记的。再次申请时,程序和第一次申请基本相同。夫妻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就像小张和小李,在撤回申请一段时间后,两人还是觉得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离婚。

三、再次申请的流程要点

再次申请离婚登记时,要注意几个关键步骤。首先,要准备好齐全的材料,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明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次,要在工作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申请后,依然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再次受理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小张和小李再次申请后,在冷静期内都没有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去婚姻登记机关拿到了离婚证。

四、再次申请的注意事项

再次申请离婚时,要认真考虑清楚,避免反复申请。同时,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有一些隐藏的财产没有在协议中明确,可能会在之后引发纠纷

离婚冷静期撤回申请后再申请是可行的,但整个过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过,再次申请离婚后,还可能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冷静期内双方关系的变化、财产情况的变动等。如果在这些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