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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刘振宇:成功扭转聚众斗殴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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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183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刘振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83人 执业7年
律所: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120191114384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60378030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刘振宇律师,女,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主要业务内容为: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业务以及刑事辩护;以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合法权益为理念,认真办案,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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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专注于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作为被告李X的辩护人,成功让法院采纳“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纠正一审量刑有误问题,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刘振宇:成功扭转聚众斗殴案判决

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开封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件中,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提出上诉,刘振宇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二审。此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认定李X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

刘振宇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他研究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证据。发现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共同犯罪故意。基于此,刘振宇律师提出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虽然李X仍被认定为主犯,但判决结果因律师的有效辩护得到了改善。

多领域服务

除了刑事辩护,刘振宇律师还深耕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的约30%。他善于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依托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实务经验,为受害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权益。

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刘振宇律师也有丰富的办案实践。他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商事合法权益。他服务的对象涵盖个人和企业等,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业务,也涉及非诉业务,凭借专业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刘振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开封地区的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常见的民事纠纷,他都能凭借自己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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