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梳理
原告张X与被告王X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在共同生活中,二人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且已分居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事宜已私下达成初步协议,原告遂起诉要求离婚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均予认可。朱红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首先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诉讼请求。
沟通与调解推进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积极与被告沟通,确认双方在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意。同时,她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在法院主持下,推动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及探视权等事宜进行深入协商。
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朱红亮律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准许原告张X与被告王X离婚;两名女儿均由被告王X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原告张X依法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负担。法院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朱红亮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以和平的方式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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