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华律师,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双重专业背景,执业以来,承办百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她接手的虚开发票罪二审案,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税额穿透:切断指控链条
王XX应唐X要求支付30万元购买虚开发票,价税合计484.87万元。但税款已全额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张丹华律师通过举证补缴凭证,即完税证明和滞纳金单据,成功切断了“国家损失”的指控。同时,锁定“工程结算”的动机,否定了王XX非法牟利的目的,从根本上降低了王XX的主观恶性。
缓刑锚定:争取从轻处理
张丹华律师以王XX退赃31万元和认罪认罚构建量刑协商基础,让法院看到王XX的悔罪态度。并且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证明王XX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激活了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虚开增值税专票罪和虚开发票罪合并执行,判处王XX1年10个月,缓刑2年,还对财产进行了合理处置,成功让王XX免于实刑。
张丹华律师凭借其“法律+财务”的复合视角,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委托人王XX争取到了最佳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她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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