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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万涉案虚开发票案,律师助力主犯获缓刑免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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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070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8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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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XX因应唐X要求购买虚开发票被诉,税款已补缴。张丹华律师提出主观恶性低、全额挽损等辩护主张,通过税额穿透、缓刑锚定突破难点,法院采纳意见,王XX获缓刑,免于实刑。
484万涉案虚开发票案,律师助力主犯获缓刑免羁押

张丹华律师,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双重专业背景,执业以来,承办百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她接手的虚开发票罪二审案,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税额穿透:切断指控链条

王XX应唐X要求支付30万元购买虚开发票,价税合计484.87万元。但税款已全额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张丹华律师通过举证补缴凭证,即完税证明和滞纳金单据,成功切断了“国家损失”的指控。同时,锁定“工程结算”的动机,否定了王XX非法牟利的目的,从根本上降低了王XX的主观恶性。

缓刑锚定:争取从轻处理

张丹华律师以王XX退赃31万元和认罪认罚构建量刑协商基础,让法院看到王XX的悔罪态度。并且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证明王XX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激活了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虚开增值税专票罪和虚开发票罪合并执行,判处王XX1年10个月,缓刑2年,还对财产进行了合理处置,成功让王XX免于实刑

张丹华律师凭借其“法律+财务”的复合视角,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委托人王XX争取到了最佳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她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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