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昆伟律师(执业超十五年,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领域,是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分享了这两个真实案例。
先来看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4年4月,陈XX因资金困难向黄XX借了8万元,打了借条,但借条没写借款期限和利息,只口头约定月利率2%。之后黄XX多次催讨,陈XX一直拖着不还,这一欠就是近十年。黄XX没办法,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XX还8万元本金,还要支付从起诉日到还清欠款时、按年利率3.45%算的利息,并让陈XX承担诉讼费。
开庭时,陈XX没正当理由就没到庭,也没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陈昆伟律师提交了借条、双方身份信息等证据,把借款事实说清楚,还结合当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说明了要逾期利息是合理合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条能证明两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因为借款行为在《民法典》施行前,所以用当时的法律。陈XX不出庭,就当他对黄XX的证据和说法没意见,要承担后果。最后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判决陈XX还钱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没按时还,还要加倍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诉讼费也由陈XX承担。
再看第二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162018年,陈XX给别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做连带保证。债务人没还钱,贷款公司仲裁后,2021年裁决陈XX要连带清偿7327万多元债务和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和丈夫把厦门的一套两层房产转给了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就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起诉,要撤销合同,让房产恢复原状,还要求对方付律师费和诉讼费。
林XX、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贷款公司说房子100万低价转让是恶意避债,陈XX夫妻说实际成交价223万,而且贷款公司诉求过了诉讼时效。陈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意见:房子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按223万市场价付了全款,有各种凭证;备案的100万合同是为过户用的,不是实际交易价,贷款公司自己也说房子值230万左右,交易价不算“明显不合理低价”;第三人买房时不知道陈XX夫妻的债务,是善意受让;贷款公司没证据证明在起诉前一年就知道房子转让,撤销权除斥期间没过,且被告的时效抗辩和第三人无关。
法院审理后发现,确实有两份合同,实际成交价是223万,第三人付了款和中介费。贷款公司没评估房价,还自认房子值230万左右,交易价符合市场标准。最后法院采纳陈律师意见,驳回了贷款公司的全部诉求,诉讼费也由它承担。
从这两个案例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1.借条保存很重要: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有借条才能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在民间借贷中,一定要写好借条,保留好借条,它能为你的债权主张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2.注意利息约定和主张:如果借条没书面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合理主张逾期利息。这样既能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弥补自己的资金损失。
3.交易保留证据:涉及房产等大额交易时,要保留好相关合同、转账凭证、收据等证据,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公允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要相信法律,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陈昆伟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是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都能积极应对,合法维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