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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反悔后需去办理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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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1 · 1687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反悔后无需办理撤销。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反悔方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发证,离婚登记申请便自动撤回。
离婚冷静期反悔后需去办理撤销吗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跑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里,气消了,又不想离了,这时候就会犯嘀咕:需不需要专门去办理撤销呢?其实很多人在申请离婚后都会面临这样的纠结,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老张和老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老李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流程去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内反悔的撤回方式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了,不想离婚了,是可以主动去申请撤回的。具体操作就是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相关材料存档。这样就算完成撤回手续了。

三、冷静期届满未办理后续手续的后果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没有去主动撤回申请,但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举个例子,老王和老陈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但是他们因为工作忙,或者又和好了,没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领离婚证,那这婚就离不成了,相当于自动撤回申请了。

四、是否需要专门办理撤销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来,并不是必须要专门去办理撤销手续。如果在冷静期内反悔,主动去撤回申请,这当然是一种明确的表示不想离婚的方式。但要是在冷静期内没去撤回,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不一起去领离婚证,也能达到不离婚的效果。所以说,不是非得去办理撤销,不过主动撤回能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离婚的事儿处理完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之前因为准备离婚分割了一些财产,现在不想离了,这些财产分割该怎么处理;或者之前跟亲戚朋友说了要离婚,现在不离了,又该怎么跟他们解释。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也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遇到的问题。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处理这些事儿的时候更省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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