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闹着要离婚。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后,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可要是冷静期过了10天,还能不能办离婚手续呢?这是很多冲动申请离婚后又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的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过10天的情况分析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10天,还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那么双方还是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第10天,他们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就能够顺利办理离婚证。但要是冷静期过了10天,同时也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手续的步骤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履行等问题。要是在这些方面遇到纠纷,处理起来可就复杂了。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决。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帮你解决后续的法律难题,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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