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资金转移案浮出水面
2024年5月,被告人刘X、刘、叶为获取非法利益,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刘负责对接“卡主”,叶负责望风监督“卡主”取现,刘X接收现金并向上转移,三人通过此方式转移涉诈资金124450元,涉及多名被害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
律师多维度辩护出击
在这场“攻防战”中,各被告人的辩护人纷纷出招。刘X的辩护人秦律师提出,现有证据仅能证实其经手部分资金,其他涉案款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且其有自首、从犯、退赔谅解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刘的辩护人张X律师强调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还有自首、退赔谅解等情节,建议适用缓刑。而迟延蕾律师等作为叶的辩护人,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尘埃落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刘X作为组织者,应对全案犯罪数额负责,且其系累犯,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刘、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具有自首情节,叶具有坦白情节,且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部分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最终,刘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刘和叶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迟延蕾律师在这场辩护“攻防战”中,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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