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其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也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负责人、高管等。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有丰富经验。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非吸案件一辩护
当事人为郭X,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郭X的犯罪金额认定以及量刑问题。陈晓伟作为被告郭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其所在公司业务、职位、参与数额、宣传及承诺情况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整体把握案件,又和郭X核实数额。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量刑。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辩护提出郭X是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希望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考虑其从犯、坦白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相比原有三年有期徒刑量刑从轻。
非吸案件二辩护
当事人郝XX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犯罪金额计算(挂单金额是否扣除)以及量刑。郝XX投案前咨询陈晓伟,陈晓伟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投案争取自首。郝XX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陈晓伟后续与郝XX交流辩护意见,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是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还指出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提请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认为挂单金额不应扣除,但认定郝XX为从犯,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实现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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