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产品销售纠纷
黄昊镔律师2019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客户,工作侧重诉讼。执业至今承办案件五百余件。
在代理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黄昊镔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实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制定“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策略。庭审中,他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提交证据证明被告系香港正规渠道代购商品,且已告知原告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指出原告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成功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
处理抚养费纠纷
在婚姻家事领域,黄昊镔律师也有着出色表现。原告何XX、何XX(两未成年人)与被告何XX因抚养费支付产生纠纷。两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后,被告长期拖欠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两原告委托黄昊镔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核心争议为被告拖欠费用的金额确认以及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期限。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离婚协议约定条款、各类费用票据等证据。庭审中,他清晰阐述两原告的合法诉求,依据法律规定论证被告应按离婚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并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明确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令被告支付两原告拖欠的抚养费370000元、教育费192086.62元、医疗费2298.3元,合计近57万元,同时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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