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尤为专精,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争吵。之后蒙X、韦X等人手持碎砖块与蓝xx等人对峙,双方发生斗殴,造成多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了相应的量刑。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且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随意性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其次,蒙Xx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能依法从宽处理,在量刑时会有一定的考量。
3.争取谅解很关键:获得对方人员的谅解,法院在判决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专业的辩护和正确的策略能起到关键作用。即使看似不利的局面,也有可能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争取到较好的结果。遇到法律难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该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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