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900多起刑事案件和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并成为代理,招揽了6名下线在平台赌博。经核查,下线累计投注147万余元,Z某非法获利2336.4元。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抓,随后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他提起公诉。
在审理中,Z某不认可指控,称自己不是代理,投注金额不符,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Z某应定赌博罪,且证据不足,若构成犯罪,他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多种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其从犯、退赃情节,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原判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1.远离网络赌博:参与网络赌博本身违法,发展下线更是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2.积极退赃:如果不幸涉罪,主动退赃能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有可能减轻处罚。
3.重视证据:案件审理靠证据说话,平时要增强证据意识,一旦涉诉,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网络赌博危害大,违法犯罪要受罚。不过法律也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退赃等悔罪表现能争取从轻处罚。遇到法律问题别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案代理律师林鸿传,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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