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
2020年起执业的张瑞,服务地区为银川,主要客户包含个人与企业,在处理案件时侧重诉讼。在蓝X某公司与杜XX、雷XX劳动争议案中,张瑞担任被告杜XX、雷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认定、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问题。原告蓝X某公司认为仲裁仅依转账凭证认定劳动关系不符法律规定,被告用人单位是宁夏汇某公司,且被告签过“空白”劳动合同,不应支付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被告则称已与原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原告应支付拖欠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
张瑞针对这一核心争议,全面收集和分析证据。调取二被告银行工资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明细表等,结合案涉项目由原告开发建设,二被告受原告安排工作的事实,论证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庭审中,围绕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力等关键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反驳原告主张。
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原告向被告杜XX支付2023年5月17日至10月31日工资26787.53元,向被告雷XX支付2023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工资52689.66元;原告不支付二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张瑞成功维护了劳动者权益,让被告追回拖欠劳动报酬。
处理修理合同纠纷
在王XX与某某服务中心、王XX修理合同纠纷中,虽张瑞代理的是原告,但能体现其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2020年11月,原告王XX驾车发生事故,车辆交被告某某服务中心维修,被告未按约定维修也未返还车辆。原告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53504元,被告则要求原告支付垫付的护栏维修费等费用,还认为原告诉请的车辆损失不合理。
张瑞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明确核心争议是车辆返还及损失赔偿问题。针对车辆返还,主张原被告形成修理合同关系,被告无权占有车辆,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对于车辆损失,指出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变卖或处分车辆,要求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被告主张的费用未反诉,本案不应一并处理。庭审中围绕相关法律规定充分阐述辩论。
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某某服务中心返还车辆,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张瑞在本案中准确界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梳理争议焦点,帮助原告追回车辆,展现了合同纠纷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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