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等。
某物业公司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时意外身亡,员工家属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从事发当日起该员工与物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就能让物业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告觉得,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开会、通知体检、发面试及录用短信,这是对原保洁团队直接管理和招用,应该和死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物业公司称,和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的监督义务,不算直接用工管理。而且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工资也是保洁公司发的,事发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资格建立劳动关系。
吴静律师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强调“服务外包”性质,说明外包管理和直接用工管理不同。通过整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等证据,证明保洁人员还是属于保洁公司。同时,律师敏锐抓住“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要点,用户籍证明确定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对于原告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理由,律师准确引用法律规定,说明这只影响劳务关系性质,不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格。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意见,认定死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物业公司的通知行为是磋商阶段,不算实际用工;死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物业公司无关,驳回了原告全部请求。
法律干货
1.明确外包关系:企业采用服务外包模式时,要明确自己的监督管理行为和直接用工管理的区别,保留好相关合同、通知等证据,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劳动关系纠纷。
2.关注劳动者年龄:招聘员工时,要注意其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超龄劳动者与企业一般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3.正确适用法律:遇到纠纷时,要准确引用法律规定,厘清不同情况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影响。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面对复杂的用工纠纷,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策略多么重要。吴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物业公司厘清责任,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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