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起纷争,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保住420万房产?

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起纷争,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保住420万房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109人看过
导读:最近有朋友跟我吐槽,再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太复杂了,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失惨重。其实,在实际生活中,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律师是如何在复杂的财产分割案中,为当事人精准维权,保住核心财产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为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他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秉持“锱铢必较,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均系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婚前各有一女。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期间,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月协商离婚不成,4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因财产分割分歧大,法院驳回诉请。判决后双方分居超一年,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

庭审中,被告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与原告争议极大。包括房屋、车辆、存款及理财、保险等方面都存在分歧。被告主张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为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认为原告向女儿转账是夫妻共同债权;还称原告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要求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等。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屋房改审批表、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他指出,武昌区房屋是原告婚前参与单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已付款,婚后才办产权登记,属个人财产;原告对女儿转账是合理赠与,打赏行为是因离婚纠纷精神问题所致,并非恶意挥霍。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律师意见,2025年4月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按合意分配,车辆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割45%财产份额,驳回被告多项不合理请求。

法律干货

1.财产性质认定:涉及福利分房等特殊财产时,要注意查看购房时间、付款情况、工龄折算等因素,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本案中,通过梳理这些关键信息,确定了武昌区房屋为原告个人财产。

2.资金往来处理:婚内给子女转账,若没有明确借贷约定,一般视为赠与。同时,夫妻双方都有向各自亲属转账的情况,不能单独认定一方转移财产

3.过错行为界定:对于一方的一些看似挥霍财产的行为,如打赏等,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主观恶意。如果有合理原因,可在财产分割时争取更合理的比例。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起到关键作用。喻佑松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细致的工作,为当事人保住了核心财产,降低了损失。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寻求专业帮助,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喻佑松律师执业于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鸿玺公馆2号楼3楼。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