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一场“意外”为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由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吕飞飞律师代理。吕飞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安阳,累计承办案件远超百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2019年10月24日晚,上诉人李X与情人刘X因怀孕检查一事产生纠葛。李X酒后驾车载刘X上了高速,途中二人争吵起来。刘X因车内温度高脱了外套,李X打开车窗让她穿衣服,刘X以跳车威胁李X关窗。李X觉得刘X不会真跳,既没关窗也没停车,结果刘X真从车窗跳到高速上。李X虽停车将刘X抱上车并拨打120,但刘X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李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3mg/100ml。法医鉴定刘X系颅脑损伤死亡。
吕飞飞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李X在刘X以跳车威胁时,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最终法院认定李X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二:涉案金额超一亿,如何实现缓刑?
还是吕飞飞律师代理的案子。2014年到2015年,被告人张X伙同他人参与两个“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标。为中标,张X借用江海XX公司资质,还委托齐五找来其他公司一起参与投标,互相串通报价,最终江海XX公司中标,合计串通投标并中标金额1.3亿余元。
吕飞飞律师介入后,积极与法院沟通,通过认罪认罚程序,结合其他量刑情节,为被告人张X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案例三:涉卡案件,律师如何把重罪辩成轻罪?
2019年2月,被告人赵X明知他人可能用其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让李X、张三办理5张银行卡,加上自己的4张,都交给他人使用。3月,赵X又联系朋友办理银行卡并给予好处,朋友将卡、U盾、手机卡邮给上线。经侦查,赵X共提供21张银行卡及配套物品,其中18张有大量金额流转。
公诉机关认为赵X应同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数罪并罚。吕飞飞律师辩护称,赵X收购他人银行卡是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赵X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律干货
1.注意预见义务:在生活中,当他人以危险行为相威胁时,要预见到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避免因疏忽大意而承担法律责任,就像案例一中李X的情况。
2.积极认罪认罚:涉及犯罪时,主动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如案例二中张X通过认罪认罚程序争取到缓刑。
3.了解罪名区别:对于涉及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要清楚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被错误定罪,案例三中赵X的辩护就是很好的例子。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们看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寻求专业帮助。吕飞飞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义乌商贸大厦14楼,大家可以在需要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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