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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刑事及劳动纠纷律师于欣:处理诈骗及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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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423人看过
导读:于欣自2023年起在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执业,承办超400件案件。专长于刑事案件、合同纠纷等领域。在诈骗罪案件中,为何某辩护获不起诉决定;在劳动争议案中,作为第三人代理人,助力驳回申请人双倍工资及社保补缴诉求。

刑事辩护维权

于欣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侧重诉讼。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注重证据链审查与程序合法性辩护。

在库尔勒市一起诈骗罪案件中,何某被指控明知曾某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资格,商议后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骗取补贴款并分成。何某面临诈骗罪指控。于欣作为何某的辩护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何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于欣律师依据这些情节,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强调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何某不起诉,为何某免除了刑事处罚

劳动争议代理

在劳动领域,于欣律师既能代理劳动者追索赔偿,也能为企业方驳回不合理工伤认定申请。在库尔勒市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称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及缴纳保险。第三人是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欣作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

申请人提供了多组证据证明其主张,但于欣律师仔细分析证据,发现诸多问题。对于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于欣指出不能仅以此证明4月进行了工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强调事故时间不是第三人的上下班时间;对于疾病诊断证明书,质疑其真实性和关联性。被申请人提供了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于欣律师结合被申请人的证据,强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于欣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为第三人成功减少了潜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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