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熙2018年起在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服务于云南普洱地区。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担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其主要客户为有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处理合同纠纷
在此案中,原告为欲购置商铺的委托人,被告为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普洱XX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同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未实际收款为由抗辩不应承担责任。
李熙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在案件审理中,针对被告的抗辩,她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认购协议书对二被告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协议并拒不签约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且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损失应获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熙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委托人核心诉讼请求实现,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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