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产租赁纠纷
俞雯2021年起在南京开始律师执业,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侧重诉讼业务。执业至今承办超300件案件,其中房产纠纷案件100余件。有一起案件,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等,称按《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为“壹号院”工程提供租赁物,但石XX未归还且未付租金。俞雯作为被告章XX的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法院认定章XX是代理行为,石XX承担民事责任,部分支持原告租金请求。石XX上诉,主张与章XX无委托关系。俞雯等在二审中,围绕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及交易习惯等证据,证明石XX与章XX存在事实委托代理关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石XX归还钢管、扣件并支付租金,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化解房屋买卖僵局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原告诉请被告协助过户、支付违约金等。俞雯作为被告代理人参与庭审。审理中,俞雯仔细分析案情,认为原告有购房需求,被告也有促成交易的意愿。她积极与原告沟通,提出合理调解方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支付增加购房款16万元,还约定了违约条款。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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