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苏律师从2019年正式踏入律师行业,有多年从事法律行业的经验,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长期专注于民事、行政领域,承办过各类案件五十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
在这个案例中,a公司将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押金、支付方式以及违约金等都做了明确约定。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更名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调整。然而,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支付租金,但c公司仍拒不支付。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诉讼主体问题,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二是租金计算金额。于是,袁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不仅主张了租金本金,还增加主张了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法律干货
1.公司主体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公司发生名称变更等主体变更情况,原合同依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不用因为对方公司更名而担心合同无法执行。
2.明确违约金条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这样在对方违约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增加自己的维权筹码。
3.保留催款证据:当对方拖欠款项时,要及时发函催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函件、邮寄记录等。这些证据在诉讼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只要找准争议焦点,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慌张,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律师执业多年,在民事、行政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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