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案例一: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案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孔伟律师代理。孔伟律师2006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拥有12年执业经验。他深耕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承办案件众多,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
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传唤投案。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王X故意杀人案
同样由孔伟律师代理。2016年王X父亲被伤害,他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王X先徒手殴打,后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5月22日0时许,王X投案。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孔伟律师认为王X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初犯无前科、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最终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其未遂、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自首很重要: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像李XX和王X都因自首获得了从轻处理。
认罪认罚好处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会依法从宽处理。这能体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积极赔偿获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王X就因赔偿并取得谅解,为自己争取到了缓刑。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了解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至关重要。即使犯了错,也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争取从轻处理。孔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他是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