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是一位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的复合型律师。他拥有“财税+法律”双重视角,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进入法律行业前,他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还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他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该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然而,付款期限到了,被告没足额支付,截至起诉前,还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黄明和赵X律师代理天然气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
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原合同还是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但称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黄明律师他们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确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修改违约责任表述,但没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责任,被告拖欠构成违约应担责,还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最后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预见到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标准,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把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1.证据收集很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银行流水、确认书等证据,这能在发生纠纷时准确确定欠款金额,为维权奠定基础。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时,要明确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3.合理设定诉讼预期:打官司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估结果,像本案中在违约金问题上,既要积极主张权利,也要做好可能调整的准备。
结语
这起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告诉我们,当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助天然气公司成功收回工程款。黄明律师执业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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