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买卖合同纠纷引出刑事争议
原告A羽绒某科技公司与被告A羽绒制品公司存在羽绒购销合作,第三人A系被告A的厂长,负责与原告对接业务。双方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原告按约交付货物,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九十余万元未付。原告A诉请被告A支付欠付货款及利息,被告A辩称本案涉嫌员工伪造公章刑事犯罪,应驳回起诉或中止审理,且未实际收到货物,对欠款金额不予认可。黄蓉律师作为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二、职务行为举证锁定责任主体
黄蓉律师收集了第三人A的身份证明、双方业务对接记录、发货签收记录等证据,证明第三人A作为被告厂长,其与原告的业务接洽行为系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就其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付款责任,成功锁定了赔偿责任主体。
三、刑民分离抗辩确保案件审理
针对被告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驳回起诉的抗辩,黄蓉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举证证明员工伪造公章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刑事犯罪不影响本案民事责任的认定。最终成功说服法院继续审理本案,避免了委托人的民事权益因刑事程序而拖延实现。
四、固定欠款事实与金额
黄蓉律师收集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出库码单、增值税发票、微信对账记录、被告付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已按约交货、双方对欠款金额进行对账且被告予以认可的事实,反驳了被告“未收到货物”的抗辩,法院对原告主张的欠款金额予以全部认定。
五、主张利息维护合法债权
依据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黄蓉律师主张被告支付欠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明确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起算时间为起诉之日。法院最终采纳了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追回全部欠付货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
黄蓉律师在本案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多维度的举证和有效的抗辩,为委托人赢得了诉讼,展现了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的实务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