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业务专长
罗心艳,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03202211412723,服务于贵州遵义地区。她2018年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案件方面实践较多,同时在股权架构、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刑事领域在掩饰隐瞒犯罪、诈骗罪等方面也有承办案件。
二、案件背景
原告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往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原告借款,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了借款本金总额、分期还款方式及逾期利息承担标准。但被告仅部分履行还款义务,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1000元未还,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罗心艳律师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办案过程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和核查案件相关证据。收集到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了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还款约定及被告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案件立案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罗心艳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涉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及标准等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1000元,同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41000元中未偿还部分为基数,自2024年5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全部本金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院依法保护,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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