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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纠纷:67500元租金诉求,最终为何只判22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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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6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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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覃XX起诉被告索要67500元租金,被告代理律师何小艳参与案件。法院审理发现租赁情况复杂,土地被政府收回,厂房停产停业。最终法院未全额支持原告诉求,仅判被告支付22492元租金,何律师如何助力被告破局?
土地租赁纠纷:67500元租金诉求,最终为何只判22492元?

深耕民商领域的专业舵手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0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颇有建树。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她以专业能力和管理视野引领律所发展。

土地租赁引发的纷争

原告覃XX拥有一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厂房等设施,2017年4月20日与被告签订《租赁协议书》,2021年4月20日又重新签订。然而,2021年3月三方协商,被告转租部分场地给原告儿子覃XX经营,租金由覃XX交原告,覃XX挂靠被告公司经营。

2022年6月30日,土地被政府收回,政府向被告公司支付了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原、被告及覃XX就补偿款、租金等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的攻防博弈

原告主张被告支付67500元租金。法院审理认定2017年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但2022年4月13日被告厂房下闸断电,处于停产停业并开始搬迁状态,此时原告出租的厂房无法保证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协议实际履行至该日。

原告因土地及附属设施被收回获得补偿款,再主张4月13日后的租金既无法定依据,也显失公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按约定和实际租赁情况支付2022年1月至4月12日租金,扣除押金后,被告尚应支付22492元。

何小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办案风格,在这场租赁纠纷的“攻防战”中,为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展现了其在民商领域的深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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